彩神_彩神
彩神2023-01-31 16:05

“网红”美食柳州螺蛳粉去年出口增六成 出口额达八千多万元******

  中新网南宁1月14日电(陈秋霞)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、柳州市市长张壮13日介绍,2022年预包装柳州螺蛳粉销售收入达到182亿元、同比增长19.6%,年寄递量超过1亿件,实现出口8300万元,同比增长61%。

  当天,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在南宁举行,张壮出席了记者会。

  张壮表示,柳州市将加快柳州螺蛳粉产业园项目建设,推动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发展。

  柳州市是中国西南地区的工业重镇。张壮介绍,五年来,柳州市工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,工业总量稳居广西各市首位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58家,产值亿元企业超过400家,百亿元企业超过7家,千亿元企业2家。工业投资持续扩大,2022年增长31%。柳州高新区入围全国园区高质量发展百强,智能家电、智能电网、机器人、装配式建筑、旅游装备制造、大数据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壮大。

  张壮称,柳州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以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,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0家,国家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27家,自治区级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89家,均位居广西第一。先后成为“科创中国”试点城市、国家创新型城市、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,获批广西首家自治区实验室——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。

  此外,柳州市汽车、钢铁、机械等三大主导产业持续壮大,上汽通用五菱成为累计产销量突破2500万辆的车企。汽车芯片国产化取得重大突破,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56%。柳钢集团品种钢占比超过68%,柳钢集团本部钢材产量突破1800万吨。柳工第二代电动装载机实现上市,电动装载机销量占比超过50%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柳州市新能源汽车产量累计突破170万辆,约占全国1/10。柳州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初步形成,建成动力电池产能16GWh,在建产能66GWh。

  张壮表示,2023年,柳州市将重点推动上汽通用五菱“一二五”工程,东风柳汽“E56”战略,推动青山瑞浦、国轩动力电池(二期)等项目建设,加快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。(完)

彩神
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

  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

 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
  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

 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

 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
 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

  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
  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

  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

  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

中国网客户端

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

彩神地图